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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:停车遭遇乱收费请拨12358投诉
发布时间:2009-11-10 20:39:25 | 来源:admin | 浏览次数:1933次 【关闭】
2007年05月30日

    目前,市区一些停车场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。对此,市物价局提醒,停车场须出示《收费许可证》方可收取,否则是违法收费。

    昨日,市民陈先生通过“直通车”反映,现在中心市区收费停车场数量越来越多,很多收费并不规范,也不知道收费主体是否合法,收费的标准有没有经过审批?

    市物价局吴谋德局长介绍说,中心市区的停车位是由交警部门根据需要施划的,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收费标准,鲤城区和丰泽区各成立一家公司具体负责管理和收费。现在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5月11日出台的《泉州市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规定》,物价局制定该收费标准的原则是,露天停车场费用高于室内和地下停车场,路内临时停车位高于路外停车场。目的是引导市民将车停到室内或地下,提高路面停车位的周转速度。

    针对有些停车场收费不规范的现象,市物价局已要求停车场设置公示牌,实行明码标价。此外,为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,该局已于5月27日在《泉州晚报》1版公布各种停车场的具体收费标准,广大市民可查阅。

    另外,各类停车场要收费,必须先领取工商营业执照,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,还要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,否则属于违法收费。目前,鲤城和丰泽的道路停车场均已办了《收费许可证》,市民停车时可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。如果遇到乱收费或违法收费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58向物价局投诉。(曾绍洋)

转载至:新华网